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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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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葫芦岛连山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层次,解决招聘单位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性不足及工作急需,根据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所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引进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

  3.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事业心强,自愿到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学习经历要求为全日制)。

  2.年龄要求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

  不限

  4.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2023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报名材料:

  (1)《2023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考生本人按照表格内容如实填写,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本人签名处不得他人代签;

  (2)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身份证双面清晰照片或扫描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清晰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海外院校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和研究生就读的学校在“TIMES大学排名或“QS大学排名凭证;

  (4)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附件3);

  (5)属“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提供由所毕业院校出具的“双一流高校及学科的书面证明;

  (6)报考人员报考有“工作经历需求的岗位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7)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需提供《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5)。

  4.报名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滨河路2-3号)。

  联系电话:

  岗位咨询0429-2153764(连山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0429-3370010(葫芦岛打渔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报名咨询0429-2122321(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5.注意事项: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需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替报,报名所提交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削减或取消岗位情况,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核

  依照《公告》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组成联合审查组,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考核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

  本次面试采取“面谈式考核评价的方式进行。

  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1.当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1:5(含)比例时,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当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1:5比例时,进行初选。初选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3.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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