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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公告》要求,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等程序,现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考察合格人员有不同意见,请于6月21日17时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葫芦岛市公安局、葫芦岛市龙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9--3172010
通讯地址: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龙港区海飞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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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开招聘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辅警考察合格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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