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退伍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奖励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不合格情况,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18年4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领取地点: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笔试
笔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
上午:9:00 -- 11:30
笔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加分
大学生士兵根据服役期间的表现进行加分,条件如下:
1.荣立一等功的加20分;
2.荣立二等功的加10分;
3.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
4.获得嘉奖的加2分;
5.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加2分;
6.退伍前发展成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加2分。
获多种荣誉的可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条件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加分,如有异议,由军分区负责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加上服役期间表现加分确定。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七)选岗
1.选岗时间和地点。将在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选岗方式。根据考生所选择报考的县(市)区或市直,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愿进行选岗。如果报考市直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报考市直的考生未能录取市直岗位的,仍旧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批准入伍地其他考生选择剩余的岗位中进行自愿选岗。选岗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允许他人代替。选岗期间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选岗资格。
(八)考核和体检
根据岗位选择情况,对选定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在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