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葫芦岛市2022年度面向退役本科毕业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22.12.1)要求及工作安排,拟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体检(名单附后)。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2月27日(周一)上午
体检地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市医院二部”)体检中心;地址:龙港区海月路28号。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当日早6:30前,到达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市医院二部”)门诊楼正楼门前集合。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费用
每人500元,费用自理。请考生在体检当天自带“现金”在体检时直接交体检医院。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或士官)退出现役证、一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黑色签字笔。
2.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因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禁水。
3.体检当天,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切勿迟到。
4.体检当天,考生除必要的体检项目外,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5.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6.女性受检者在月经期间的,请事先告知本组领队及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本组领队。
7.请考生配合体检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且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8.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考生与体检医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0.考生要全程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11.考生应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体检期间、体检区域,禁止家属陪同。
12.《体检表》中第三页,须由受检者本人在全部体检项目结束后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13.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14.其他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当日发放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业务咨询电话:0429-3151629(工作日、工作时间)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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