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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经龙港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教学需求和未来教育发展需要,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75名,其中中职教师6名、中小学教师58名、中小学心理辅导员5名、幼儿园教师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2024年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附件: 1.2024年龙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 2.2024年龙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 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附件: 4.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承诺书.docx
附件: 5.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8日